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十四项变化
我们将《通知》中所附《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(简称《2018年规定》)与《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(简称《2017年规定》)逐条对比,大部分内容没有变化。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完全去除了两条在2018年已经无效的条款,这样总的条款数量从《2017年规定》的75条减少到《2018年规定》的73条。整体看,除了个别文字修饰的变化以外,我们可以发现主要有如下十四项变化。
来源: 晨雾的博客更新时间:2018-03-23浏览次数:22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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